第一卷:默認 第64章 狀元之子
原來和她說的不是一回事。
桑甯哭笑不得,“我說的是靈泉,可不是那個月亮泉!
”
“靈泉是什麼?
”
“就是很厲害的水,可以去疾病啊,像觀音淨瓶裡的水。
”
女孩眼神清亮,一派認真。
霍長安笑起來,側顔完美,丹鳳眼彎曲成月牙,天然魅人之姿。
“你話本子看多了。
”
靠!
他笑起來怎麼這麼妖孽。
“懶得跟你說了!
”
桑甯跑了出去。
她換下了囚服,穿的好像是三嫂的衣服。
很合體,腰胯都顯露出來。
霍長安才發現,女孩身軀玲珑有緻。
已不是當初幹豆芽的形态。
即便在這滿目荒涼的西陲邊境,她也鮮活的如一株搖曳的芍藥花。
……
桑甯一出去,就看到錦棠捂着一邊臉跑過來。
“錦棠,怎麼了?
”
“沒,沒什麼。
”錦棠想往主屋跑。
被桑甯一把拉住。
錦棠捂着臉扭着頭,拼命躲閃,這勁兒頭,就跟他四叔似的。
最終,還是被桑甯扭住胳膊。
“擡頭。
”
“四嬸嬸……”
“别讓我說第二遍。
”
錦棠聽到桑甯嚴厲的聲音,還是轉過頭來。
他的臉頰上,破了一個口子,流着皿,還挺深的,可能會留疤的那種。
“怎麼回事?
”
“我出去想撿點柴回來,碰到一群孩子,他們,罵我晦氣,用石頭砸我……”
錦棠忍着抽噎,小聲說。
“四嬸嬸,你别生氣,我不疼,娘走的時候讓我出門小心,别惹事,咱們初來乍到……”
“錯了,錦棠。
”桑甯擦掉他搖搖墜墜的眼淚。
她回來的時候也看到了,附近的的人對她指指點點,眼神帶着躲避和厭惡。
她猜應該不是因為囚犯的身份。
畢竟在這裡的人身份都不清白。
若清白早離開涼州了,誰願意在這鳥不拉屎的地方受苦。
那就是因為她們住了剛死過人的房子?
“初來乍到,正是立威的時候。
都是一撇一捺,誰又比誰高貴?
咱們不惹事,但是别人惹我們,就讓他吃不了兜着走!
”
特别是她們現在,在别人眼裡都是一家子柔弱的女人。
更不能退一步。
退一步隻會讓人變本加厲。
錦棠擡頭仰望着桑甯,眼淚都忘了流。
“四嬸嬸……可是……”
“今天四嬸嬸就教教你,什麼是陽謀!
”
桑甯跟曹掌櫃聊天知道,涼州城雖然窮,但秩序還算安定。
郡守是個厲害的。
要不然也管不住這麼多烏七八糟的罪犯。
雖然這裡有很多無辜的被流放者,但也真有窮兇極惡的。
涼州鐵律:不準搶别人手裡的食物!
若犯事,按搶劫殺人罪同處。
所以進城時,那個老頭餓的搶了她的食物,還客客氣氣的求原諒。
那是怕她舉報!
“走!
”
有仇當場報,不報睡不着!
桑甯先用靈泉水給錦棠清洗了一下傷口,拉着他就去找人。
窮人的孩子早當家。
這些孩子可不跟富貴窩裡長大的錦棠一樣,他們什麼都懂。
既然欺負人,那就該付出代價。
何況,幾個孩子比錦棠還大!
桑甯給了錦棠一捧花生,讓他把五個孩子引到偏僻無人的破房子後面。
那幾個孩子就跟狗見了屎一樣追着錦棠來了。
一進來就去搶花生。
錦棠揚手就撒了,眼神心疼的看着那些花生被那些孩子撿了,迫不及待的往嘴裡塞。
等每個人都吃了一顆花生,桑甯出現。
飛起一腳,就将那個最大的給踹倒了。
然後一膝蓋頂住那小子的脊梁骨,抓着頭發往地上一碰。
暈了。
在其他四個還沒反應過來的時候,她又逮住推到牆根下并排。
“敢欺負我家小孩,是不是活膩了?
”
“誰扔的石頭?
”
四個小孩剛被桑甯砸他們老大的氣勢吓住了,此刻反應過來,又開始兇。
“你們這些晦氣的人,住在晦氣的房子裡,就應該躲在裡面不出來,别把黴運傳給我們!
”
哦,原來果然是因為住了那房子。
“我爹本來就想把那房子燒掉!
沒想到你們住的倒是快!
”
“對,好人哪能住那樣的房子,我看你們比惡鬼還要可怕!
”
……
啧啧啧,同樣都是小孩,錦棠那麼可愛,這幾個怎麼就那麼招人讨厭呢!
桑甯捏住一人的嘴巴,“瞧瞧,這嘴巴生的就營養不良,說話跟拉稀似的。
”
說完一巴掌打過去。
直打的那孩子眼睛冒星星。
有一個立馬想跑,桑甯擡腿就把他踩在牆上。
“你,你敢打人,我爹,不會放過你的!
”
以前都是他們合夥欺負人,現在也被别人給打了。
“好啊,不錯不錯,我這就去衙門狀告你們爹娘,竟然挑唆你們搶别人的食物!
”
到現在他們嘴巴裡還有花生碎屑呢!
罪證确鑿。
“你們敢!
你們這些沒用的女人,要想在這活,還要依靠男人賺食物,你們家一個男人都沒有!
還不夾着尾巴做人!
”
桑甯真動了怒。
這真是孩子嗎?
簡直就是惡之本源。
“那我就讓你看看我家有沒有男人。
”
“錦棠,照他們的臉一人來一石頭,人若欺我,百倍奉還,狠砸,壞人不分年齡,拿出你當時殺人的勁兒!
”
殺,殺人?
這個小白臉殺過人?
幾個孩子看到錦棠撿起了石頭,終于那股嚣張勁沒了。
欺軟怕硬,真是惡人的通性。
“别砸我,我以後不欺負你了!
”一個孩子沒出息的大叫。
錦棠白着臉,開始還有些遲疑,但聽到他們辱罵家人的話,眼神早就兇了。
“砸!
”桑甯喊。
不砸不長記性!
千裡流放路,錦棠已經知道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殘酷性。
剛開始軟弱了些,是本性使然,也是經曆太少,怕給家人引來禍事。
其實他飽讀書籍,懂得很多。
狀元之子,豈是飯桶?
“涼州律法,搶奪他人食物按搶劫罪處理,東陽律法,八歲以上與成人犯法同罪,是你們,先違背了律法。
”
小小孩童,言語铿锵。
拿着石頭踮着腳就砸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