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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9章 番外一加番外二

潛邸 周乙 3630 2024-01-31 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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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潛邸》by周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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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二

  作者:沈括

  三司使班在翰林學士之上。
舊制,權使即與正同,故三司使結銜皆在官職之上。
慶曆中,葉道卿為權三司使,執政有欲抑道卿者,降敕時移權三司使在職下結銜,遂立翰林學士之下,至今為例。
後嘗有人論列,結銜雖依舊,而權三司使初除,門取旨,間有叙學士者,然不為定制。

  宗子授南班官,世傳王文正太尉為宰相日,始開此議,不然也。
故事,宗子無遷官法,唯遇稀曠大慶,則普遷一官。
景祐中,初定祖宗并配南郊,宗室欲緣大禮乞推恩,使諸王宮教授刁約草表上聞。
後約見丞相王沂公,公問:“前日宗室乞遷官表,何人所為?
”約未測其意,答以不知。
歸而思之,恐事窮且得罪,乃再詣相府。
沂公問之如前,約愈恐,不復敢隐,遂以實對。
公曰:“無他,但愛其文詞耳。
”再三嘉獎。
徐曰:“已得旨,别有措置。
更數日,當有指揮。
”自此遂有南班之授,近屬自初除小将軍,凡七遷則為節度使,遂為定制。
諸宗子以千缣謝約,約辭不敢受。
餘與刁親舊,刁嘗出表稿以示餘。

  大理法官,皆親節案,不得使吏人。
中書檢正官不置吏人,每房給楷書一人錄淨而已。
蓋欲士人躬親職事,格吏奸,兼曆試人才也。
太宗命創方團球帶,賜二府文臣。
其後樞密使兼侍中張耆、王贻永皆特賜;李用和、曹郡王皆以元舅賜;近歳宣微使王君贶以耆舊特賜。
皆出異數,非例也。
近歳京師士人朝服乘馬,以黪衣蒙之,謂之“涼衫”,亦古之遺法也。
《儀禮》“朝服加景”是也。
但不知古人制度章色如何耳。
内外制凡草制除官,自給谏、待制以上,皆有潤筆物。
太宗時,立潤筆錢數,降诏刻石于舍人院。
每除官,則移文督之。
在院官下至吏人院驺,皆分沾。
元豐中,改立官制,内外制皆有添給,罷潤筆之物。

  唐制,官序未至而以他官權攝者,為直官,如許敬宗為直記室是也。
國朝學士、舍人皆置直院。
熙甯中,復置直舍人、學士院,但以資淺者為之,其實正官也。
熙甯六年,舍人皆遷罷,閣下無人,乃以章子平權知制诰,而不除直院者,以其暫攝也。
古之兼官,多是暫時攝領;有長兼者,即同正官。
餘家藏《海陵王墓志》謝朓文,稱“兼中書侍郎。
”三司、開封府、外州長官升廳事,則有衙吏前導告喝。
國朝之制,在禁中唯三官得告:宰相告于中書,翰林學士告于本院,禦史告于朝堂。
皆用朱衣吏,謂之“三告官”。
所經過處,阍吏以梃扣地警衆,謂之“打仗子”。
兩府、親王,自殿門打至本司及上馬處;宣微使打于本院;三司使、知開封府打于本司。
近歳寺監長官亦打,非故事。
前宰相赴朝,亦有特旨,許張蓋、打仗子者,系臨時指揮。
執絲梢鞭入内,自三司副使以上;副使唯乘紫絲暖座從入。
隊長持破木梃,自待制以上。
近歳寺監長官持藤杖,非故事也。
百官儀範,著令之外,諸家所記,尚有遺者。
雖至猥細,亦一時儀物也。

  國朝未改官制以前,異姓未有兼中書令者,唯贈官方有之。
元豐中,曹郡王以元舅特除兼中書令,下度支給俸。
有司言:“自來未有活中書令請受則例。

  都堂及寺觀百官會集坐次,多出臨時。
唐以前故事,皆不可考,唯顔真卿與左仆射定襄郡子王郭英又書雲:“宰相、禦史大夫、兩省五品、供奉官自為一行,十二衛大将軍次之,三師、三公、令仆、少師、保傅、尚書左右丞、侍郎自為一行,九卿、三監對之。
從古以來,未嘗參錯。
”此亦略見當時故事,今錄于此,以備阙文。

  賜“功臣”号,始于唐德宗奉天之役。
自後藩鎮,下至從軍資深者,例賜“功臣”。
本朝唯以賜将相。
熙甯中,因上皇帝尊号,宰相率同列面請三四,上終不允,曰:“徽号正如卿等‘功臣’,何補名實?
”是時吳正憲為首相,乃請止“功臣”号,從之。
自是群臣相繼請罷,遂不復賜。

  譯文

  作者:佚名

  三司使的級别在翰林學士之上。
按舊時體制,三司使權使公事與三司使正官職任相同,所以“三司使權使公事”的結銜,“三司使”三字在“權使公事”之上。
慶曆年間,葉道卿為三司使權使公事,執政官有欲壓制道卿的,因而在頒降任命他的敕書時,移“三司使”三字于“權”字之下而稱“權三司使”,遂使權三司使的立班在翰林學士之下,并且至今沿用為定例。
後來曾有人奏論此事,雖然“權三司使”的結銜未變,而權三司使新任命,閤門使傳達皇帝聖旨,偶爾也有列其等級在翰林學士之上的,但不是固定的成

  宗室子弟授予南班官銜,世人傳說是在王文正(旦)為宰相時開始提議的,事實不是這樣。
按舊時制度,宗室子弟沒有升遷官階的法規,隻有遇到很少舉行的盛大慶典,才普遍升遷一級。
景祐年間,初次制定在南郊合祭天地時以□□、太宗、真宗一起配享的制度,宗室欲借此大典禮請求推恩遷官,因而讓諸王宮教授刁約起草表章報告皇上。
事後刁約拜見宰相王沂公(曾),沂公問日前宗室請求遷官的表章是誰起草的。
刁約一時猜不透他的意思,就回答說不知道。
回來後刁約想這事,怕事情被追查後會造成窘迫且将得罪,于是又到宰相府拜見沂公。
沂公還像上次那樣問他,刁約更加恐慌,不敢再隐瞞,遂如實回答。
沂公說:“沒有其他意思,隻是喜歡這表章的文詞。
”并再三給以表揚。
然後又慢慢說道:“已得皇上旨意另行安排,隔幾天就會有政府的指令。
”自此遂有宗室授予南班官的成例。
皇帝的近親從開始除授位次低的将軍,凡經七次升遷,即升至節度使,于是成為固定的制度。
宗室諸人用上千匹細絹答謝刁約,刁約推辭不敢接受。
我和刁約有親戚故舊關系,他曾出示當時所上表章的草稿給我看過。

  太宗命創方團毬帶賞賜兩府的文臣。
後來樞密使兼侍中張耆、王贻永都受到特賜,李用和、曹郡王都因為是元舅而受到賞賜,近年宣徽使王君贶因為年高德昭而受特賜。
這些都是出于特别的禮遇,并非定例。
近年京城人士穿着官服乘馬時,用淺黑色的衣服蒙在官服外,稱為“涼衫”,也是古代遺傳下來的做法。
這種淺黑色的衣服就是《儀禮》中的“朝服加景”,隻是不知道古人“景”的式樣、顔色是怎樣的。

  掌内外制的學士和知制诰凡是起草任命官員的制書,隻要被任命的是給谏、待制等五品以上的官員,起草者就都有潤筆物。
太宗時曾确定潤筆的錢數,命刻于碑石上立在舍人院,每任命官員就出文書督促發放,供職舍人院的官員以至吏人和馬夫都有分沾。
元豐年間改革官制,内外制官員都增加了添支錢,遂罷去潤筆的錢物。

  唐代制度,官品不夠而以其他官職暫時代理或兼任的官員,稱為直官,例如許敬宗任直記室就屬此類。
我朝學士、舍人都設置直院。
熙甯年間,重新設置直舍人院、直學士院,隻是以資曆淺的人來任職,其實是正官,而非直官。
熙甯六年,舍人都被貶官撤職,閣中無人,于是讓章衡權知制诰,但不授予其直院之職,因為他是暫時兼職。
古代的兼職官員,多數是暫時兼任,如有長期兼任者,就相當于正官。
我家藏有《海陵王墓志》,謝朓撰寫的,他落款的官銜稱“兼中書侍郎”。

  三司、開封府、京城外州府的長官升堂理事,都有衙役在前引路吆喝。
本朝制度規定,在宮禁之中隻有三種官員可以吆喝通告:宰相到中書省時通告,翰林學士到翰林院時通告,禦史到朝堂時通告。
吆喝通告時都用穿紅衣的役吏,稱作“三告官”。
在官員所經過的地方,門吏用棍杖敲地以警示衆人,稱作“打杖子”。
對兩府、親王,要從殿門一直打到本司或上馬的地方;宣徽使打于宣徽院;三司使、開封府尹打于各自的官署。
近年來,寺監長官也要打杖吆喝,這不合過去的規矩。
以前宰相上朝,也有經皇帝特許,張華蓋、打杖子的,那是臨時性的指令。
手持絲梢鞭進宮,要三司副使以上官員才可以;副使隻可乘紫絲暖座跟随入内。
允許儀仗隊長手持舊棍杖,得是待制以上的官員才可以。
近年來寺監長官也持藤杖,這不合過去的制度。
文武百官的儀仗規則,除記入律令以外,各家所作的記載,還是有遺漏。
所記盡管很瑣細,卻也是一個時期用于禮儀的器物。

  都堂及寺觀百官會集時的座次,多出于臨時安排。
唐代以前的舊制都無法查考了,唯有顔真卿寫給左仆射定襄郡王郭英義的一封書信說:“宰相、禦史大夫、兩省五品以上供奉官自為一行,十二衛大将軍的座位在其次,三師、三公、令仆、少師、保傅、尚書左右丞、侍郎自為一行,九卿、三監的座次在他們對面。
自古以來,未曾錯亂。
”這段話大略體現了當時的舊制,今天抄錄在這裡,以彌補記載的遺漏。
卿、三監的座次在他們對面。
自古以來,未曾錯亂。
”這段話大略體現了當時的舊制,今天抄錄在這裡,以彌補記載的遺漏。
現了當時的舊制,今天抄錄在這裡,以彌補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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