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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9文内案與現實案件中的微妙(下)

偵探女王的戀愛見習 貓九魂 3049 2024-01-31 01:07

  當慕伊甜再次睜開雙眸,感到燈光直射下來有些刺眼。
她擋了擋光線,“所以說,作者的文章,必須要在案子發生前就寫完。
那麼他必然是知道接下來有誰會出事,看來我們要盡快找到他了。
”作者知道接下來的受害者會是誰,并非是預言,而是真的知道。
那麼這就更确定,他是兇手,以及可能與兇手有所聯系,從而得知将寫的故事。

  “作者的線索有什麼進展嗎?
”李敏宇将第一為死者的第一案發現場環境照與屍體最後被發現地方的環境照,将其與文字作對比,期望能找到些什麼。

  “嗯,不過作者的所在地是聖耶德,因為具有内部自動保護系統,所以沒辦法透過外界查出詳細。
隻能由我們幫忙跟下去,而有一位讀者那邊倒是有個新線索,隻是傳送了郵件給那位讀者後,還沒回。
”她怕就怕現在上網注冊的很多用戶,所填寫的電郵地址不是假的,就是不怎麼用的。
後者還好點,頂多是等,至少有希望。
後者就……将希望值降為零。

  “那就看老天幫不幫忙了,我們隻能盡可能的在這些僅有線索裡找到什麼。
”李敏宇說完後,開始依照小說裡的描述和環境照中周邊,用叙述方式說出,“作者在描述兇手将死者的殺害過程時,很明确的表示了,兇手是随手抄起過盤上放着的水果刀,一刀捅下去的。
而事實證明,兇器是水果刀,兩者相符。
然後是殺害的地點,也就是所謂的第一案發現場。
小說裡是說,兇手跟着死者進入這間單身公寓,也就是死者搬到外面獨立的那所公寓。
家具的擺設,比如玻璃面的圓桌,木制的寫字台,貼牆的書架,開放式的廚房,米色的窗簾……極盡詳細的描述了出來。
就好像作者身臨其境,真的去過那裡,更像是第三方的目擊者。
”照片裡的公寓内環境,和小說裡所寫的,是一模一樣的。

  “公寓内部的環境和擺設寫的這麼詳細……”她的瞳孔跟着轉動,似乎是在腦海裡搜索些什麼。
“我們假設作者是兇手,他必定是去過一次這所公寓的。
因為小說發表的時間是在夜晚十一點左右,而屍體被發現則是在工人們等待雨停後恢複上工,大緻時間在下午三四點左右。
法醫檢驗後,證明死者的死亡時間其實在晚上九點左右。
那麼發表時間與案件實際發生時間相差了兩三個小時左右,并且發表時間隻是晚了一兩個小時。
他隻能是事先看到環境,畢竟文章并未有後來修改的記錄。

  李敏宇再次将最新的推斷細節記錄在上,邊寫邊說道,“也許我們已經發現了什麼重要線索。

  “嗯?
怎麼說?
”她并不覺得前面這些算是多大的進展,頂多是有點小發現吧。

  “這可能要等我們在第二個案件中也得到相同答案後,才能确定。
小說裡透露了兇手曾到死者家中兩次,最後一次是殺害,那麼另一次就是觀察環境了。
”李敏宇覺得他們花的時間是值得的。

  慕伊甜正研究的是第二個案件,李敏宇手裡的第一份案件也已經研究的差不多了。
因為還未仔細研究過第一案件,所以她隻能一個個的詢問。
“那麼小說了有說他們兇手和死者之間是朋友,或是什麼認識的人嗎?

  他再将頁面重返,重新審閱一邊後,說道,“沒有很詳細的描述如何相識的這一段過程,不過有一點應該是能夠回答你的問題。
在兇手最後一次,也就是案發當晚跟随死者回公寓時的談話裡有說道,原句是:最近在八點半的時候怎麼沒看到你?
這一句是由兇手問出口的,而死者的回答是:因為我剛找到一份待遇還不錯的兼職工作,我想我可能沒時間去了。

  “隻有這兩句?
”慕伊甜将這兩句對話刻入腦中,然後進行分析。

  “嗯,他們并沒說其他有關的。
而且奇怪的是,就在死者用這句回答完之後。
正好是走到書架處,拿一本書下來,這個時候兇手就出聲音,引起他注意,讓他轉身過來。
就是這一刻,兇手将剛剛拿在手裡的水果刀朝他心口捅了下去。
這也是死者沒來得及反應的原因。

  “當死者回答兇手之後,兇手就突然拿刀捅他?
”這個……怎麼有點奇怪呢。

  對于慕伊甜重述,以求得到他肯定,李敏宇也隻能點點頭。
“沒錯,這是他們最後一句對話。
”這連他都感到莫名其妙。
這世上雖然說案件千奇百怪,但是有目的有動機的殺害還是占主要的。
除非精神上有些問題,失去正常的思考空間。
可是在他們談話期間,很明白的表明了兇手神智完全清楚,思維邏輯亦是沒有問題。

  “最近在八點半的時候怎麼沒看到你?
最近,在八點半的時候。
”她先是将兇手最後一句問候重複了一遍後,撿出兩個重點。
“因為我剛找到一份待遇還不錯的兼職工作,我想我可能沒時間去了。
這一句好像沒什麼問題嘛,死者隻是說自己沒時間去某個地方了而已。
”不管是兇手還是死者最後的一句話,似乎都在講一個隻有他們知道的事。
“在死者最後說自己因為要兼職而沒什麼時間再去某個地方的時候,兇手就萌生殺意,痛下殺手?
難道之前沒有說明,他們之間有什麼過節?
或是……小摩擦之類的?
”因為一句話而産生殺意,這也太……詭異了吧……

  “并沒有說明。
”他很遺憾否決了,文章内的确沒有說明。

  慕伊甜雙手在空中瞎擺,“所以……這十幾萬字的文章究竟都寫了些什麼?

正常來說,這類文章應該是有警察勘察現場,或者偵探到現場查看等作為開始的吧。
好吧,當我沒說過。
怎麼能期望這篇小說按照一般文路去寫……”她有點語無倫次起來。
就是說啊,這篇文章本身就已經不太正常了。

  “我覺得作者有意将小說中的案件全部先寫完,到最後再将事情揭露出來,或者就真的走一個驚悚路線,不加入破案元素。
”他看到小說最開頭的幾章,并不是直入案件。
而是先走一個心理路線,就好像一個開幕式一樣後,才開始入正題。
“轉移屍體的方式是慣用的,也就是利用車輛轉移。
這一類基本是将屍體放在後車廂,可是小說中并無詳細提到。
甚至連車子哪裡來的也不曾說過,因為兇手來時并無駕車,先前他也無任何有私車一說。
不知道是忽略了這點,還是故意略寫的。
而公寓内部的布置,小說裡與真實環境是相同的。
然後再是屍體被發現的地方,一個施工地。
也是差不多的,草叢等,無特别。
不過,有一點,是說到工地現場在兇手轉移屍體時亮起了照射等。
所以光從兩個對比看來,公寓内部布置,最後一句對話中的線索和工地燈光,這三大僅能發現的線索。
那麼第二個案件呢?
”他轉而問她。

  “第二個案件,于資料中顯示,發生的國家已經不同了。
死因是腦部遭受重擊而死,是鈍物被擊所斃。
同樣的,發現屍體的地方也并非第一案發現場,屍體是被轉移到戶外,棄屍的地方也差不多,是一個很少有人去的郊外森林。
被發現時,已經過了兩三天了。
而這次小說發表時間與法醫鑒證死者死亡時間比上次要接近許多。
就連環境描寫程度也是一樣,沒有什麼特别的代表建築出現。
所以也是一無所獲,而且小說中兇手是用棒球棒攻擊死者的,而且不止一次的攻擊。
這一位死者也是在毫無反抗之下被擊斃的,可以說兇手行兇方法是一樣的。

  其實有一點,第一案件和第二案件在側面描寫兇手的容貌和形象中有所不同。
好比第一案件描寫時,是從燈光的照射下,影子影射在牆壁上,在形容這個側面容貌時,鼻子并不是高挺的。
而背後的形容,身材雖然都是偏瘦的,但頭發也是不同的。
第一案件是金色短卷發,不太高挺的鼻子。
第二案件是黑色中長直發被紮起于腦後,明确表明了是典型的西方人高挺鼻子。
”她也反複看了幾遍,沒發現什麼線索。

  “兩個案件發生的時間隻相差五天,要将金發染成黑發,卷發燙成直發完全可以。
但是要将短發短時間變成長發,一般的鼻子變成高挺的鼻子,即便是整容也要一定的時間才能夠出院,和恢複正常生活。
那麼隻有一個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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