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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八章 上計與賦稅

漢末召虎 秋風知了 3185 2024-01-31 01:12

  張遼與郭嘉從軍營中又回了太守府,準備明日微服私訪之事,二人先在府中查看一些文書。

  “主公,”正在查看文書的郭嘉突然擡頭道:“如今正是上計之時,各縣計簿已至郡府,郡府需編制計簿,上報朝廷。

  所謂上計,是各縣令長于每年十月底前将該縣戶口、墾田、錢谷、刑獄等狀況編制為計簿,呈送郡府。
郡府根據屬縣的計簿,再編制郡的計簿,派計吏于年底前赴京師,上報尚書台和司徒府。
司徒府和尚書台根據計簿對郡守進行考核,根據考核結果,予以升、降、賞、罰。

  張遼笑了笑:“無妨,編制上報便可。

  他就任河東太守不過旬月,今年的計簿考核也算不到他頭上。

  不過他突然又想起一事,忙問道:“各縣賦稅如何?

  上計之時,還要上交稅賦。

  郭嘉飲了口蜜水,搖了搖頭,道:“牛輔數萬大軍在河東與白波大戰整整一年,征收錢糧頗多,各縣狀況都不太好。

  張遼臉一黑,咬了咬牙,道:“編制計簿時,一定要提到府庫空虛,無力交稅,就說是被牛輔數萬兵馬作戰征收殆盡。

  郭嘉不由失笑,他就知道張遼會這麼做,事實上,如果不是籍沒了衛氏和範氏,如今郡守府庫和谷倉也是空的,确實無稅可交。

  不想張遼眼睛一轉,又道:“這樣,先向司徒府和尚書台呈遞一分文書,就說河東因戰事消耗錢糧甚多,田地荒蕪嚴重,民生凋敝,請求赈濟。
便是沒有錢糧赈濟,便是送些明年的種子也好啊。

  噗!
郭嘉險些一口蜜水噴出,嘴角不由抽搐起來。

  這不交稅,還要反咬一口?

  他還沒張遼這麼無恥,忙轉移了話題:“主公,如今微服出行,卻也要小心。

  “哦?
”張遼一愣,笑道:“衛固、範先已滅,衆豪強部曲皆被收編遣散,還能有什麼危險?

  郭嘉道:“一者豪強之家仍有死士,二者編戶之令下達後,尋常百姓還好,拍手贊成,唯有那些曾依附豪強、未曾編戶的百姓怨言頗多,各縣鄉編戶的阻力均不小,有兩個縣令提出暫緩編戶之請,還有幾個縣令提議減賦,以緩解民意。

  “暫緩之事休提,至于減賦?
”張遼搖搖頭,笑道:“濫加稅是愚蠢粗劣的政治手段,同樣,一言不合就減稅,也是一衆傻白純的政治手段。

  他看着疑惑的郭嘉,解釋道:“稅法是用于調控土地兼并、貧富差距、産業平衡、緩和社會矛盾的手段,不可随意輕變,隻能因時而變,隻有賦稅沉重得百姓難以為生之時,才是該減賦之時。
否則随意減賦,而後又會随意加賦,來回折騰,必然令百姓更是大生怨念。

  郭嘉聽了張遼所說,所有所思的點點頭,又問道:“如此,主公可有緩解編戶怨言之策?

  張遼呵呵笑道:“編戶,會讓那些原本托庇于豪強的百姓多交口賦和算賦,所以心生怨言,如何能讓他們自願主動交賦,那便是我們該采取的手段。

  郭嘉不由奇道:“卻不知有何手段?

  他的思維雖然天馬行空,但對于一些弊政卻也是茫然,這關系到朝政、民生多個方面,是很多大臣也解決不了的問題,隻有張遼這個從後世來的人才能看的清一二。

  看着郭嘉期待的眼神,張遼道:“讓納稅之民享受到納稅者應有的待遇,特别是區别于非納稅百姓,這才是讓百姓甘願交稅,化解他們怨言之法。

  “應有的待遇?
”郭嘉若有所思。

  張遼呵呵笑道:“比如說學堂,凡編戶納稅百姓的子弟,有進入學堂讀書識字、并被舉薦做官的資格,而未編戶百姓卻不行。

  郭嘉眼睛一亮,不由贊道:“此舉大妙。
”他可是知道,對于尋常百姓而言,要讀書識字做官是何等之難,他們更是何等的期望。

  他相信,張遼此舉一出,河東郡裡那些未編戶的百姓必然争相編戶,甚至連外來百姓也會過來也說不定。

  張遼又道:“再比如說,我準備在河東設置敬老居養院,孤兒院,讓老有所養,幼有所教,但隻有編戶百姓才能享受這些資格……再比如說,凡災年赈濟,編戶百姓将優先得到赈濟……”

  “主公,足矣!
足矣!
”郭嘉不由大笑:“恩須從淡而濃,編戶之怨可消矣。

  張遼呵呵而笑。

  事實上,對于郭嘉先前所說的減稅之策,他也不是沒想過,甚至想更進一步,改革稅法。

  兩漢以來的稅法有個很大的特點,田稅輕而人頭稅重。

  漢高祖劉邦建國後,吸取秦亡的教訓,為了與民生息,采取了“輕徭薄賦”的政策,十五而稅一,及至文景之時,又有“田租減半”之诏,采取“三十稅一”的政策,東漢光武帝劉秀曾經實行過“十而稅一”,但不久又恢複“三十稅一”的舊制。

  縱觀兩漢賦稅制度,除桓帝、靈帝增加畝稅十錢以外,一般通行“十五稅一”或“三十稅一”的實物田租,這個田租實在是很低了,比曆代都低。

  但兩漢的人頭稅卻極重,人頭稅起于商鞅變法,兩漢沿襲,最主要的是口賦和算賦。

  口賦是對七歲至十四歲的未成年人征收的“人頭稅”,不分男女,每人每年繳納“口賦”二十錢,到了桓靈之時,口賦漲到二十三錢。

  算賦則是對十五歲至五十六歲以下成年人征的“人頭稅”,不分男女,每人每年征一百二十錢,謂之“一算”,對于商人與奴婢則加倍征收,每年二百四十錢。
為鼓勵生育,女子十五歲到三十歲不結婚者分為五等,每升一等加征一算,有婦女懷孕者,免其夫算賦一年。

  口賦和算賦是人頭稅,什麼叫人頭稅?
一句話,隻要你這個人活着,就得交稅!
小時候交的是口賦,長大了就得交算賦!

  人頭稅是交給了大司農,納入國庫,用于治理國家各項費用。

  除此之外,還有獻費,卻是交給皇帝大管家少府的,凡是成年男女,每人每年都要‘獻給’皇帝六十三錢,以供宮廷費用。

  再者還有關稅、酒稅、鹽稅、車船稅等一些收入所得稅和勞役。

  不過對于普通百姓而言,所承受的主要就是沉重的口賦和算賦。

  漢朝的體制多是仿照秦朝,稅法改革不大,而從後世來看,這種稅法的弊端極大!

  降低田稅而實行人頭重稅,雖然能在初期迅速恢複發展生産,但很快就造成了一個大問題,也是引發朝代滅亡的問題,就是加劇了土地兼并!

  田稅輕而人頭稅重,刺激了富戶豪強瘋狂兼并土地,因為富戶豪強一家的人口是相對固定的,隻需繳納固定的人頭稅,但兼并大量土地,隻需繳納較少的田稅,自己便能獲得薄稅的大量收入,所以他們越來越富,土地也越來越多。

  與此同時,少地或無地的農民收入微薄,但一家人口卻不少,收入難以支撐相對沉重的人頭稅,為逃避難以負擔的賦役,他們或托庇豪門,加強了豪強地主的勢力,或淪為流民,成為社會動蕩的因素,如黃巾起義。

  這樣,大量的編戶齊民從朝廷的戶籍中消失,反而加劇了國家的财政危機,進而對尋常百姓加收苛捐雜稅,逼得那些尋常百姓也托庇世家豪強,形成惡性循環。

  所以稅法也是導緻漢朝滅亡的一個重要因素。

  要對其改革,自然就是稍微調高田租,以畝收稅,這樣一來,土地多的就多繳稅,能夠大大緩解土地兼并。
與此同時,減免口賦和算賦,減輕百姓壓力,鼓勵隐藏戶口的佃農自己種田。

  要知道,這些佃農如今托庇在豪強之下,雖然不用交口賦和算賦,卻要給豪強繳納五成的田租,意味着他們有一半的收入都給了豪強,他們心中又豈會沒有怨言?

  如果減免了口賦和算賦,田賦便是達到十之一,這些百姓權衡利弊輕重,也是甘願離開豪強的,對他們而言,獲得自由,自己種地當然更有好處。

  所以張遼很想改革稅法,但他現在沒那權力。

  稅法隻有朝廷能制定,如今他還在朝廷治下,估計自己這頭一改,那頭天子和董卓就要降罪問責,免了自己的河東太守了。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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